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陈建仁被曝以“借调”方式接替苏贞昌,岛内批“好处占尽,不愿吃亏”******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陈建仁声称要承担蔡英文的“最后一里路”,以“义无反顾”来描述自己接任台“行政院长”的心境,却被爆出并未辞去“中研院”特聘研究员的职位,而是以借调留职停薪的方式为自己解套。
台湾《中国时报》1月29日披露称,陈建仁是台“中研院”基因体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研院”证实,蔡英文办公室1月27日去函借调陈建仁担任“行政院长”;借调期间应办理留职停薪,并在借调机关支薪。报道称,依据台“中研院研究所组织规程”规定,能获特聘研究员职务的学者,不仅大多具备“院士”身份,而且任期更不受年龄限制,聘期由“中研院院长”提请院务会议决定。他们的薪资很高,对比一般研究员10万元(新台币,下同)左右的月薪,特聘研究员依照等级高低,从13万元到49万元不等。依陈建仁的分量,月薪是49万元。
台“行政院”准发言人陈宗彦1月30日声称,教育、研究机关借调并非首例,所有程序都是根据规定完成。但陈建仁的举动无疑令人感到“好处占尽,就是不愿吃亏一下”。国民党“立委”洪孟楷1月30日质问道,陈建仁预留后路随时走人,也能回“中研院”继续领高薪,到底是对民进党没信心还是对自己的任期没信心?他批评陈缺乏破釜沉舟的决心,要期待有什么大刀阔斧的改革,恐怕缘木求鱼。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表示,如果陈建仁是这样的心态,那就是一个“看守内阁”和“过渡内阁”,准备要交班给国民党。“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痛批,之前传陈建仁因舍不得“中研院”的高薪,对是否接任“行政院长”踌躇再三,现在又摆出愿意“牺牲”的样子,看来是蔡英文答应他保有“中研院”特聘研究员的高薪空缺,“又要当最大官,又舍不得放弃高薪,所有好处都给他占,看得出他对出任行政院长的过水心态”。赵少康还说,蔡英文拼命删减退休军公教人员退休年金,却把民脂民膏浪费在民进党退职大官身上。台北市议员游淑慧直批陈建仁这笔账算得很精,一点亏都不愿意吃。
《中国时报》评论称,虽然“行政院长”月薪也有32万元,但“中研院”特聘研究员可以活到老、领到老,似乎更香。陈建仁嘴上说“回馈、承担”,另一只手却又紧紧抓住高薪和名位不放,社会观感不佳。(陈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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